致估价委托人函
武汉统建城市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我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接受贵方委托,对贵方办理房地产转让涉及的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进行评估,至2019年6月10日评估工作结束。现将评估的主要情况函告如下:
1、估价对象:根据贵方提供的《不动产权属证明》(鄂(2017)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28939号、鄂(2017)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28938号)、《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天汇龙城一期10#楼样板间-A户型装饰工程招标控制价》、《天汇龙城一期10#楼样板间-A户型安装工程招标控制价》、《天汇龙城一期10#楼样板间-C户型装饰工程招标控制价》、《天汇龙城一期10#楼样板间-C户型安装工程招标控制价》等资料(见附件1至11),经估价人员实地查勘,估价对象为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乘龙路特1号天汇龙城一期10栋2单元3层2室、3层3室,权利人为武汉统建城市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估价对象状况详见表1:
表1 估价对象基本情况一览表
估价对象 |
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分摊土地面积 (平方米) |
房屋/土地 证载用途 |
土地使用权 类型 |
土地使用权 终止日期 |
302室 |
85.63 |
7.39 |
住宅/城镇 住宅用地 |
出让 |
2076年07月07日 |
303室 |
119.49 |
10.31 |
2、估价目的:为估价委托人办理房地产转让提供价值参考而评估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
3、价值时点:2019年5月28日
4、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5、估价方法:成本法
6、估价结果:注册房地产估价师遵循各项估价原则,根据估价目的和国家有关房地产估价的规范、规定,按照估价程序,经过实地查勘与市场调查,选用成本法对估价对象价值进行了测算,确定估价对象在满足全部假设和限制条件下于价值时点2019年5月28日的总价值为
RMB27.07万元,大写金额:
人民币贰拾柒万零柒佰元整。估价结果详见表2。
表2 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估价结果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单价 (元/㎡) |
评估总价 (万元) |
1 |
天汇龙城一期10栋2单元302室装饰装修 |
1249 |
10.70 |
2 |
天汇龙城一期10栋2单元303室装饰装修 |
1370 |
16.37 |
合计 |
/ |
/ |
27.07 |
7、特别提示:
- 以上内容摘自《房地产估价结果报告》(以下简称“估价报告”),欲了解本次估价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估价报告全文。
- 本报告仅供估价委托人按估价目的使用,但不能作为实现估价目的的唯一参考依据,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及估价机构无关。除依据法律需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媒体上,也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 本报告的应用有效期自估价报告出具之日起为壹年(即报告有效期自2019年6月10日至2020年6月9日止),超过有效期范围或报告使用期限内,估价对象现时状况和内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估价结果需做相应调整或委托估价机构重新估价。
- 本次估价结果是注册房地产估价师通过专业测算提出的公允评估意见,而不应被视为估价机构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估价对象在市场上可实现的唯一价格及其实现保证。
- 本次估价结果仅为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格,不包含房屋室内可移动的家具、电器设备价格。
- 本次估价结果是基于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基础上计算而得,本报告仅提供价格参考,不对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特此函告!
湖北远达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利华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