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 地 估 价 报 告
第一部分 摘 要
一、估价项目名称
枣阳千福源棉业纺织有限公司位于枣阳市开发区前进路西段北侧的 1宗
出让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抵押价值评估
二、委托估价方
委 托 方: 枣阳千福源棉业纺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枣阳市开发区前进路西段北侧
法定代表人:柳华明
联系人:齐会计
联系电话:13972218199
三、估价目的
委托方枣阳千福源棉业纺织有限公司拟将待估宗地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向银行进行融资贷款,双方为确定合理的抵押价值,枣阳千福源棉业纺织有限公司特委托湖北远达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进行评估。为枣阳千福源棉业纺织有限公司将待估宗地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办理抵押手续提供客观、公正的土地价值参考。
四、估价期日
根据《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抵押估价期日原则上为完成待估宗地实地查勘之日,本项目估价期日为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八日,与估价人员实地查勘日一致。
五、估价日期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八日至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六、地价定义
1、用途设定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鄂(2020)枣阳市不动产权第0003079号)复印件,待估宗地位于枣阳市开发区前进路西段北侧,登记用途为工业用地,实际用途为工业用地,参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 21010-2007)二级分类标准, 设定用途为工业用地。
2、年限设定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鄂(2020)枣阳市不动产权第0003079号)复印件,待估宗地登记用途为工业用地,终止日期为2026年03月02日,根据合法原则,设定土地使用年限为工业用地剩余使用年限5.71年。
3、容积率设定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鄂(2020)枣阳市不动产权第0003079号)及宗地图复印件,待估宗地上无建筑物,本次评估中设定待估宗地容积率为枣阳市工业用地平均容积率0.80。
4、开发程度设定
至估价期日,宗地实际开发程度达到宗地红线外“三通”(即通路、供电、通水)及红线内场地平整,本次评估中设定的土地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三通”( 即通路、供电、通水)及红线内场地平整。
5、价值内涵
在公开市场条件下形成的客观合理价值。
6、总述
本次评估待估宗地的价值定义为:在估价期日2020年6月18日,公开市场条件和现状利用条件下,土地使用权设定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性质为出让,设定用途为工业用地,设定使用年限为5.71年,设定容积率为0.80,设定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三通”( 即通路、供电、供水)及红线内场地平整,按照当地正常市场价值水平,评估该出让宗地客观合理土地使用权价值。
七、估价结果
经估价人员现场查勘和资料分析论证,遵循土地估价原则,运用市场比较法和成本逼近法分别对待估宗地土地价值进行了测算,综合考虑当地地产市场、社会经济发展等因素对地价的影响,评定出待估宗地在估价期日2020年6月18日,满足估价设定条件下的土地使用权价值如下:
1、未设立法定优先受偿权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值
土地面积:2000.01平方米
单位面积地价:63元/平方米
总地价:12.60万元
2、法定优先受偿款
法定优先受偿款是指假定在估价时点实现抵押权时,法律规定优先于本次抵押贷款受偿的款额,包括发包人拖欠承包人的建筑工程价款,已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以及其他法定优先受偿款。在估价期日2020年6月18日,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法定优先受偿款调查表》,待估宗地不存在上述情况,故法定优先受偿款为零。
3、抵押价值
抵押价值=未设立法定优先受偿权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值-法定优先受偿款。
土地面积:2000.01平方米
单位面积地价:63元/平方米
总地价:12.60万元
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陆仟圆整
注:依据现有的法律政策,抵押物抵押、使用及处置时发生的登记费、过户税费、拍卖佣金、司法诉讼费用及其他应付费用等,作为变现费用考虑,不包含在法定优先受偿款中。
具体估价结果详见附表《土地估价结果一览表》。
八、土地估价师签字
姓 名 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号 签 名
刘利华 200242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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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曼 201442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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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土地估价机构
估价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
(机构公章)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土 地 估 价 结 果 一 览 表估价机构:湖北远达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估价报告编号:鄂远达XY[2020]估字第0138号 估价期日:2020年6月18日 估价目的:抵押 土地使用权性质:出让
估价期日的土地使用者 |
宗地编号 |
宗地名称 |
土地使用证编号 |
估价期日的用途 |
容积率 |
估价期日实际土地开发程度 |
估价设定土地开发程度 |
剩余土地使用权年限/年 |
面积/㎡ |
单位面积地价/元/㎡ |
总地价/万元 |
备注 |
证载或批准 |
实际 |
设定 |
规划 |
实际 |
设定 |
枣阳千福源棉业纺织有限公司 |
420683004102 GB00044W00000000 |
枣阳市开发区前进路西段北侧 |
鄂(2020)枣阳市不动产权第0003079号 |
工业 |
工业 |
工业 |
/ |
/ |
0.80 |
红线外“三通”、红线内已有建筑物 |
红线外“三通”、红线内场地平整 |
5.71 |
2000.01 |
63 |
1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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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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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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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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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述土地估价结果的限定条件
1.土地权利限制:待估宗地为国有出让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其剩余使用年限为5.71年。
2.基础设施条件:估价期日土地实际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三通”(通路、供电、供水)及红线内已有建筑物。
3.规划限制条件:无。
4.影响土地价值的其他限定条件:估价报告结果是在估价期日,满足地价定义及在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下的价值。若待估宗地的土地利用方式、估价基准日、权属性质、土地开发状况、土地面积等影响地价的因素发生变化,该评估结果应做相应调整。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估价结果在委托方提供资料可靠、情况真实下有效,如因委托方提供资料有误,造成估价结果失真,受托方不承担责任。
2.若发现本报告中文字、数据等错漏,请及时通知本机构进行更正,否则文字、数据等错漏部分无效。
3.本报告中数据全部连续计算得出,由于在报告中计算结果的数据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或取整,因此可能出现个别等式左右不完全相等的情况,但不影响计算结果及最终评估结论的准确性 。
湖北远达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