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估价委托人函
中国银行:
我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接受贵方委托,对东莞市长安镇新安社区横增路62号恒星花园傲云阁3A02房地产抵押价值进行评估,至2019年12月3日估价工作结束。现将估价的主要情况函告如下
1、估价对象:根据贵方提供的《房地产权证书》(证号:粤房地权证莞字第1400212820号)(详见估价报告附件),经估价人员实地查勘,估价对象位于东莞市长安镇新安社区横增路62号恒星花园傲云阁3A02,产权为方阳春所有,房屋建筑面积为127.42平方米,土地共用面积为22096.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至2063年4月11日止,在价值时点估价对象实际为住宅。
2、估价目的:为确定房地产抵押贷款额度提供参考依据而评估房地产抵押价值。
3、价值时点:2019年8月26日
4、价值类型:抵押价值
5、估价方法:比较法
6、估价结果:估价人员遵循各项估价原则,根据估价目的和国家有关房地产估价的规范、规定,按照估价程序,经过实地查勘与市场调查,选用比较法对估价对象价值进行了测算,确定估价对象在满足全部假设和限制条件下于价值时点2019年8月26日的房地产抵押总价值为RMB248.47万元,大写金额:人民币贰佰肆拾捌万肆仟柒佰元整,房地产抵押单价为RMB19500元/平方米,大写金额:人民币每平方米壹万玖仟伍佰元整。
评估的有关说明详见《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变现能力分析及风险提示》和《房地产抵押估价结果报告》。
特此函告!
湖北远达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利华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