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估价委托人函
武汉巨骜网络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接受贵方委托,对贵方抵押贷款涉及的房地产抵押价值进行评估,至2019年8月26日估价工作结束。现将估价的主要情况函告如下:
1、估价对象:根据贵方提供的《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东120462389)(详见估价报告附件),经估价人员实地查勘,估价对象位于武汉市东西湖区将军路宏图大道西金潭路南银潭路北武汉中油金银潭石油化工生产研发项目(五期)A2幢/单元11层1号,产权为武汉巨骜网络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所有,房屋建筑面积为960.20平方米,户占地面积为66.91平方米;房屋登记用途为工业,土地登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至2056年12月30日止;在价值时点估价对象实际用途为办公。
2、估价目的:为确定房地产抵押贷款额度提供参考依据而评估房地产抵押价值。
3、价值时点:2019年8月26日
4、价值类型:抵押价值
5、估价方法:比较法
6、估价结果:估价人员遵循各项估价原则,根据估价目的和国家有关房地产估价的规范、规定,按照估价程序,经过实地查勘与市场调查,选用比较法对估价对象价值进行了测算,确定估价对象在满足全部假设和限制条件下于价值时点2019年8月26日的房地产抵押总价值为RMB528.11万元,大写金额:人民币伍佰贰拾捌万壹仟壹佰元整,房地产抵押单价为RMB5500元/平方米,大写金额:人民币每平方米伍仟伍佰元整。
评估的有关说明详见《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变现能力分析及风险提示》和《房地产抵押估价结果报告》。
特此函告!
湖北远达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利华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