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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鄂远达(房)估简字WH2020-014号

 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
 
估价项目名称:武汉千景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抵押贷款涉及的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保利北路2号鑫龙湾一期B-16栋1-3层02室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
 
估价委托人:武汉千景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房地产估价机构:湖北远达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熊  瑜(注册号:4220110013)
刘  斌(注册号:4220150023)
参与估价人员:曾斌
估价报告编号:鄂远达(房)估简字WH2020-014号
估价报告出具日期: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二日
 
 
 
 

致估价委托人函
武汉千景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接受贵方委托,对贵方抵押贷款涉及的房地产抵押价值进行评估,至2020年5月22日估价工作结束。现将估价的主要情况函告如下
1、估价对象根据贵方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武房权证湖字第2014016780号)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武新国用(商2014)第11340号)(详见估价报告附件),经估价人员实地查勘,估价对象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保利北路2号鑫龙湾一期B-16栋1-3层02室,产权为武汉千景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所有,房屋建筑面积为133.6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2.86平方米;房屋证载用途为住宅,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至2077年07月25日止;在价值时点估价对象实际用途为住宅。
2、估价目的:为确定房地产抵押贷款额度提供参考依据而评估房地产抵押价值。
3、价值时点:2020年5月15日
4、价值类型抵押价值
5、估价方法:比较法
6、估价结果:估价人员遵循各项估价原则,根据估价目的和国家有关房地产估价的规范、规定,按照估价程序,经过实地查勘与市场调查,选用比较法对估价对象价值进行了测算,确定估价对象在满足全部假设和限制条件下于价值时点2020年5月15日的房地产抵押总价值为RMB447.16万元,大写金额:人民币肆佰肆拾柒万壹仟陆佰元整,房地产抵押单价为RMB33450/平方米,大写金额:人民币每平方米叁万叁仟肆佰伍拾元整
评估的有关说明详见《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变现能力分析及风险提示》和《房地产抵押估价结果报告》。
特此函告!
 
湖北远达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利华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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